陈佩琼
职务:
从江县治安委员会副主任和人民公安总队总队长
家庭地址:
贵州省从江县
出生日期:1908
逝世日期:1950-6
牺牲地点:从江县
安葬地点:从江县雍里乡大塘村
主要事迹:
1926年,陈佩琼随黔军开赴湖南参加北伐战争。1935年,任桂军连长,带兵入黔。1936年8月,参加国民革命军贵州抗日救国军,任第二纵队第一支队副支队长。1941年出任从江县下江区长,其奉行“身为官史,事为人民,寻求真理,向往革命,临危不惧,死而后已”的主张。后遭国民党当局逮捕。于途中脱逃后隐居湖南。1949年11月,任从江县治安委员会副主任和人民公安总队总队长,协助人民解放军解放从江。1950年4月,黎平匪首杨标威逼陈佩琼为匪,被严词拒绝。6月5日,不幸被捕,陈佩琼“宁可抛头颅,也不为匪生”。1950年6月11日,陈佩琼惨遭土匪杀害。
1926年,陈佩琼随黔军开赴湖南参加北伐战争。1935年,任桂军连长,带兵入黔。1936年8月,参加国民革命军贵州抗日救国军,任第二纵队第一支队副支队长。1941年出任从江县下江区长,其奉行“身为官史,事为人民,寻求真理,向往革命,临危不惧,死而后已”的主张。后遭国民党当局逮捕。于途中脱逃后隐居湖南。1949年11月,任从江县治安委员会副主任和人民公安总队总队长,协助人民解放军解放从江。1950年4月,黎平匪首杨标威逼陈佩琼为匪,被严词拒绝。6月5日,不幸被捕,陈佩琼“宁可抛头颅,也不为匪生”。1950年6月11日,陈佩琼惨遭土匪杀害。
详情